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5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是1997年
2016年11月29日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
2016年11月29日 《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解释》,五类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2023年1月29日 笔者认为,矿产品价值或破坏价值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不管是通过销售金额认定,还是通过鉴定意见认定,其都是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客观损害结果。
2016年5月20日 目前尚无法律对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数额如何计算予以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非法采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系犯罪成本,不能剔除。 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需要投入一
非法采矿罪是指按照刑法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
2023年1月28日 非法开采 的矿产品价值达32 万余元,最后仅追缴3 万元非法所得。如果认为追缴的违法所得必须是纯利润,那么是否存在放纵犯罪之嫌 ?
违法行为人多采取开采、运输、销售一体化运作方式,形成了共同利益链条。表面上看,“采运销”一体运作没有合同约定、没有共同合意,但实际上各环节的行为人均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
犯罪分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采取爆破、采掘、转移等系列手段,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获得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恶化了山林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司法实
通过检索关于非法采矿罪的判决书来看,有大量的判决对于矿产品的价值认定直接按照销赃数额来计算,根本不考虑销赃数额中的巨大运输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5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是1997年
2016年11月29日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
2023年1月29日 笔者认为,矿产品价值或破坏价值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不管是通过销售金额认定,还是通过鉴定意见认定,其都是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客观损害结果。
2016年5月20日 目前尚无法律对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数额如何计算予以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非法采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系犯罪成本,不能剔除。 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需要投入一
2023年1月28日 非法开采 的矿产品价值达32 万余元,最后仅追缴3 万元非法所得。如果认为追缴的违法所得必须是纯利润,那么是否存在放纵犯罪之嫌 ?
2016年11月29日 《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解释》,五类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违法行为人多采取开采、运输、销售一体化运作方式,形成了共同利益链条。表面上看,“采运销”一体运作没有合同约定、没有共同合意,但实际上各环节的行为人均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
犯罪分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采取爆破、采掘、转移等系列手段,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获得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恶化了山林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