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2024年5月21日 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1、计税依据 矿业权转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矿业权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即销售额。 2、税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征收率是3%。 3、征收时间 矿业权转让行为发生时,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
2021年8月12日 矿业权人在转让矿业权时,应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让时,未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的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并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人需缴清已到期的部分,受让人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
2019年10月25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2019年2月21日 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其转
2020年7月30日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9月6日 矿 业 权 交 易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5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
2019年9月14日 答: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
2008年6月6日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 转让申请
2024年5月21日 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1、计税依据 矿业权转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矿业权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即销售额。 2、税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征收率是3%。 3、征收时间 矿业权转让行为发生时,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
2021年8月12日 矿业权人在转让矿业权时,应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让时,未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的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并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人需缴清已到期的部分,受让人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
2019年10月25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2019年2月21日 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其转
2020年7月30日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9月6日 矿 业 权 交 易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5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
2019年9月14日 答: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
2008年6月6日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 转让申请
2024年5月21日 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1、计税依据 矿业权转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矿业权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即销售额。 2、税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征收率是3%。 3、征收时间 矿业权转让行为发生时,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
2021年8月12日 矿业权人在转让矿业权时,应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让时,未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的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并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人需缴清已到期的部分,受让人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
2019年10月25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2019年2月21日 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其转
2020年7月30日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9月6日 矿 业 权 交 易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5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
2019年9月14日 答: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
2008年6月6日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 转让申请
2024年5月21日 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1、计税依据 矿业权转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矿业权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即销售额。 2、税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征收率是3%。 3、征收时间 矿业权转让行为发生时,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
2021年8月12日 矿业权人在转让矿业权时,应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让时,未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的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并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人需缴清已到期的部分,受让人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
2019年10月25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2019年2月21日 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其转
2020年7月30日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9月6日 矿 业 权 交 易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5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
2019年9月14日 答: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
2008年6月6日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 转让申请
2024年5月21日 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1、计税依据 矿业权转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矿业权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即销售额。 2、税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探矿权的征收率是3%。 3、征收时间 矿业权转让行为发生时,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
2021年8月12日 矿业权人在转让矿业权时,应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让时,未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的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并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人需缴清已到期的部分,受让人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
2019年10月25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2019年2月21日 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其转
2020年7月30日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9月6日 矿 业 权 交 易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5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
2019年9月14日 答:一、单纯转让采矿权不缴纳营业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中规定:对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但
2008年6月6日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 转让申请